現在做一個站似乎只需要8塊錢,用8塊錢買一個CN域名,然后是美國的免費空間,且是不限流量、無需備案的那種,最重要的是,我們都非常關心的網站內容也基本上不需要大家親自去搞什么原創,現在都是“偽原創”,借助遍布網絡的各種采集器,比如火車頭采集器、狂人采集器等等,一個5G容量的大型網站似乎瞬間就可以建立起來,然后,掛上Google AdSense或者百度聯盟的廣告,站長就可以喝茶等著拿錢了。但是最近我想到了一個問題:如此瘋狂的網絡信息采集,是否存在一個法律或者說版權的問題呢?
在網絡上,對于網絡信息的采集采集工具,似乎很少有人討論,大家只顧著賺錢,都不愿意直面其中的版權和法律問題網站圖片采集軟件,但是對于我這樣的守法公民,在沒有弄清楚其中的法律隱患之前,總覺得芒刺在背,需要解決。比如,對于小說站的采集圖片采集器。現在很多著名的原創文學站點不但需要付費閱讀,更有嚴格的版權歸屬,網絡作家的作品一般都不在傳統媒體上發表,所謂版權,通常都是以一個簽約的網站為載體的,不要說我們依靠采集器放到自己的站上賺錢,就是放在一個非盈利的網站上,恐怕也有著嚴重的侵權隱患,如果版權人依法起訴,站長將會100%賠錢。再比如采集圖片工具,圖片網站圖片采集軟件,現在圖片網站的采集是一個重災區,但是一些正統的攝影網站,也是有著嚴格的版權歸屬的,隨便一個火車頭采集器就拿到自己的站上,難道沒有侵權?
想起這個問題,是因為最近我反復考慮自己需要做一個垃圾站,反正有8塊錢就夠了,就算倒閉了也不能叫做“破產”吧?不算丟人,但是做垃圾站一般都需要采集網絡圖片采集器,于是自然想到網絡信息的采集是否合法,或者至少是不是侵權?我百度并且Google了一下,基本上沒有發現關于這個問題更多的討論,仿佛大家都以為討論采集的法律問題簡直就是一個瘋子,或者至少也是一個呆子。對于這個問題我至今沒有找到結論,但是在我做采集之前,我先提出來,放在這里備忘。
文章地址:http://www.meyanliao.com/article/other/gywlxxcjdflw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