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山東臨沂的高某等人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警方抓獲,按照警方調查,上述人員在過去的一年間,以向監管部門舉報訴訟為要挾,對電商商家進行惡意索賠,涉及的作案金額高達數十萬元。
根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其是通過社交網絡上學會的“職業索賠”知識,平時主要是在電商平臺上搜索一些知名商標名稱及品牌名稱,然后通過比價格、查詢店鋪情況、進行售前咨詢等方式,尋找疑似侵權的商品后下單,在收到商品后,以消費權益受到侵害為由,向商家工商注冊地的監管部門進行投訴,然后將截圖發給商家,要求商家添加其微信進行私下協商。犯罪嫌疑人承認,所下訂單非生活自用,而是以勒索營利為目的。
搜集二人的犯罪證據使警方頗費周折,因為二人作案使用的手機多達13部,手機號有15個,其中只有3個為實名認證。根據警方向電商安全部門調取的交易數據以及二人的供述,之所以使用這么多手機和手機號,是因為很多手機號都因為頻繁投訴,已經被電商后臺鎖定而限制下單,不得不更換手機號以注冊新電商賬號,同時也要不斷地變換收貨地址。
警方注重到,這些注冊的電商賬號多數為京東商城的賬號,而且其平時主要的投訴商品也多為京東商城所購買。根據二人供述,他們這些職業索賠人平時會通過微信群進行“業務交流”,根據前輩們傳授的經驗,他們通常是在京東商城選擇商家下手,主要原因是京東商城的客服反饋效率比較高,一旦收到投訴就會迅速聯系商家解決,而其他電商平臺的反饋效率都比較低,有的索性置之不理。據悉,犯罪嫌疑人前期在其他電商平臺上進行惡意索賠及投訴,后隨著政策、平臺規則的調整,營利空間被逐步壓縮,遂逐步轉移到京東商城對第三方店鋪實施敲詐勒索。
警方經調查發現,二人在私下的協商中,經常使用辱罵、恐嚇的言語對商家進行威脅,而且表示,只要商家答應賠償,就保證其店鋪不會再被其他人索賠。很多商家不堪其擾,很終只能花錢了事。
根據此前媒體報道,目前國內的職業索賠人通過敲詐勒索商家不法獲利,已經呈現出團伙化、規模化、專業化的趨勢,甚至開始網絡培訓的方式籠絡大量青少年參與,并逐漸向大中院校學生蔓延。
此前,執法部門在處理類似商家報案時也面臨尷尬處境,依據此前已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利保護法》中關于消費行為的認定以及《很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5990號意見的答復意見》,往往很難界定正當維權與敲詐勒索的邊界,只能對有明確證據顯示的職業索賠人的惡意投訴、索賠和訴訟不予支持,但是對其惡意擾亂市場、敲詐商家的行為缺乏相應的懲罰條款。
就在10月21日,很高人民法院、很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發布了《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對于職業索賠中存在的惡意索賠行為給予了進一步明確定性。該《意見》中指出,“利用信息網絡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兩高兩部的這一清楚解釋,意味著此后執法部門在處理類似案件時,將擁有更加明確的法律工具,惡意索賠的違法行為也將會得到進一步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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