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拼多多年輕員工凌晨下班后猝死一事,持續引發輿論熱議,由此也引起公眾對互聯網公司超長加班的質疑。《工人日報》記者發現,在短視頻、在線教育、出行、電商等領域,部分互聯網企業開始推行“大小周”工作制。那么,#大小周工作制合法嗎#?需要經過員工同意嗎?需要支付加班費嗎?近年來,互聯網企業推行“大小周”工作制。律師指出,假如企業單純實行“大小周”工作制,不一定違法。但前提是,必須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序,并且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加班費。
1月6日,@新華視點 記者也撰文評論扭曲奮斗觀當休矣。記者提到,一段時間以來,畸形加班現象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一些人宣揚的所謂“奮斗觀”嚴重走偏變味。有的單位把員工超長時間工作、得不到適當休息視為“硬核奮斗”;有的企業強制推行“996”“大小周”等工作模式,名曰“自愿”,實為員工無奈選擇;有的企業實行過于嚴苛的考核制度,迫使員工在巨大壓力下日夜加班……凡此種種,讓不少人“睜眼就工作,閉眼就睡覺”,超時工作、熬夜加班成了生活常態,成為打拼者們“不可承受之痛”。

拼搏不是拼命,勤勞不能過勞,漠視勞動者權益、透支勞動者健康的所謂“奮斗”,絕不是什么“福報”,這既違反勞動法,更背離奮斗精神,其社會危害性不可小看。
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以奮斗為幌子,行竭澤而漁的畸形加班問題,必須依法加強監管,敢于動真碰硬,讓勞動法等法律法規長出“牙齒”,為勞動者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員工健康工作,企業健康發展,這才是奮斗本來的樣子,也是發展該有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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