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消息,天貓昨日發布終止品牌在天貓經營相關規則變更公示通知,對商家經營品牌再做規范,該規則將于10月11日正式生效。
公告顯示,《天貓規則》第五十條在變更后,商家所經營的品牌出現以下任一情形的,天貓可終止該品牌在天貓經營:
(一) 該品牌商品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或平臺質量要求的;
(二) 該品牌經天貓采用特定方式判定對他人商標、站群軟件、網站內容自動發布、論壇博客群發、關鍵詞插入、信息采集、評論采集、文章排版、關鍵詞組合商品名稱、包裝和裝潢、企業名稱、產品質量標志等構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的。
其中,平臺質量要求是指在平臺上銷售的產品(包括實物、服務和虛擬)應當符合的技術要求,是平臺上產品生產、檢驗和評定質量的技術依據。
主要包括:
1、除國家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外的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平臺質量標準、平臺抽檢規范等;
2、當產品部分指標無明確國家、行業、地區、團體、企業等判定標準可依時,平臺根據品質管控的需要委托具備相關檢測認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采用的、與平臺的商品質量要求相匹配的檢測技術依據;
3、當產品明示執行的企業標準(含明示質量指標)與國家、行業、地方強制性標準(含國家、行業、地方推薦性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款)及平臺商品質量要求中關于產品品質和檢測方法等存在不同解釋時,平臺綜合采用且明示的相關產品的品質要求和檢測技術依據。
上一篇:區塊鏈研究班即將開課了
下一篇:摩拜單車做實物電商可以嗎?
如果您覺得 天貓的新規定好不好 這篇文章對您有用,請分享給您的好友,謝謝
文章地址:http://www.meyanliao.com/article/online/2879.html
文章地址:http://www.meyanliao.com/article/online/28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