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電子商務法》實施,應該不少賣家估計都是徹夜未眠,自己以前失眠都是因為職業打假、淘寶投訴、處罰扣分、活動大促、員工離職,而2021年已經結束,自己第一次確因為一部法律而失眠了。的確,《電子商務法》的出臺,意味著在一些問題上,賣家們經營行為的裸奔要結束了。
但是,《電子商務法》作為電商領域的基本法,具體會怎么落地仍是未知。對于賣家們來說,執行的方式和力度以及政策傾向比法律本身更重要。電商法很近被媒體或機構渲染的過于沉重,其實電商法只是對工商稅務相關法律的一個補充,站在商家的角度,路還是要繼續前行的,相對于其他行業,電商的賣家們永遠是打不死的小強!永遠懷揣著自己初始的夢想!
不管市場這么變,政策怎么變,我們需要做的永遠是:做我們能做的!想我們該想的!
從實際出發,以下我抽取的幾個是跟中小賣家核心相關的方面,跟大家做個說明,理解好這幾點,其他方面可以就不用過多考慮了。
一.電商交稅箭在弦上,電商渠道經營成本變高
第十一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并依法享受稅收優惠。依照前條規定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在首次納稅義務發生后,應當依照稅收征收治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并如實申報納稅。
分析:
常言道:繳稅找死,不繳稅等死。票開的多了,稅自然交的也多,企業究竟該如何把握開票與不開票之間的平衡,開多少票合適?交多少稅合理?
1.做好產品核算和財務籌劃。中小企業電商運營核心集中在于技術端,大部分時間耗費再技術的偏執研究或個人運營能力,對于正規財務的管控和成本核算理解是少之又少。生意的經營首先需做好財務控制,包含核算成本和盈虧平衡點,心中有數則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除產品成本外,贈品、推廣費用、平臺扣點、運費等變動費用及人員、房租等固定費用也應該做同一成本核算,再加上稅費,稅的問題及不是問題。
這方面后期光頭會有干貨送上,可及時關注!
2.合理避稅。
1).不要長期0報稅,中小企業都有一定的免稅額度,人員工資、房租等充分抵用。
2).首先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有效費用(包含產品采購、房租、辦公設備、人員工資等)走公司賬目,核算進入成本;
3).報銷發票聯必須印有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和地方稅務監制章的收據和發票方可入賬(包括辦公用品、日用品、差旅費、餐費、廣告費、會務費、快遞費、房租費、經營地的水、電、煤等);
4).可以去稅務等來沖抵利潤,抵交部分稅款,達到降低25%企業所得稅的目的;
5).電商法實施初期屬于敏感器,嚴格要求在線客服處理好發票開具的落實,減少因發票問題而引起的稅務稽查。
6).利用避稅園區、經濟園區、地方政策等節稅。
(注重:第三方代理計賬公司不要找傳統型,要確定對方了解電商作賬的風險及成本控制。)
二.保障消費者知情權,“S單S好評”"刪差評",“好評返現”被嚴禁
第十七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正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第三十九條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
分析:
S單S評價自電商行業開始之日便就存在,馬云自建立阿里爸爸時候就是自己拍自己發,這就是電商的影子,電商在哪它勢必在哪,一直存在于整個電商行業的發展。該補肯定要補,但可以明確的是對于S單S評價稽查及處罰的力度將會更大,S單S評價的成本將會越來越高,S單S評價的效果將會越來越被弱化。
1).提高對粉絲價值的重視度。電商法執行以后,新顧客的獲取成本將再2021年的基礎上提升30%以上,充分利用粉絲資源調動老顧客的銷售,提升復購率,提升產品整體銷售或新品的基礎銷售,由搜索銷售逐步轉變為粉絲銷售;2021可以猜測粉絲電商服務將會經常性出現在你的朋友圈;
2).嚴格把控產品質量及服務,從前端根源解決刷的初衷,解決差評及回購;
3).條文規定“電商經營者”不得刪除差評,這跟目前阿里巴巴平臺的政策是吻合的,不要過多解讀,阿里巴巴不能刪除,消費者還是有權利可以做刪除處理,天貓早已沒有差評列,相信淘寶也快了;
三.大數據“殺熟”被禁止,千人千面或迎新變化
第十八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愛好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分析:
千人千面上線以來,平臺的初衷是優化流量結構,精準匹配用戶需求,但人本身就太難琢磨,這讓消費者購物無任何私密可言,對于賣家也是無從下手,本人就特反感,老婆天天逛女裝,我進去也是滿屏女裝。
1).從產品計劃開始,深刻確定產品定位、價格定位、功能定位、市場定位、人群定位、競品定位,不管展示方式怎么變,淘寶的出發點永遠會考慮提升UV價值,商家圍繞此核心點將永遠不會被拋棄。

2).從閉環的角度思考產品、流量、轉化、服務,每個UV充分利用,每個UV很高效利用至關重要。
四.直通車效果或大打折扣
第四十條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銷量、信用等以多種方式向消費者顯示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對于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分析:
小賣家開始笑了,花大錢猛砸推廣的ROI數據會很難看。
1). 關鍵字精準投放;
2).及時 關鍵字的行業表現;
3).跟蹤店鋪數據基礎值,量化目標,持續優化。
4).做好調整記錄,計劃、圖片、 關鍵字不要想刪就刪,想改就改!數字都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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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數據分析更有價值
《電子商務法》第31條還規定,對于用戶信息數據,比如平臺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交易信息,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確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并且對信息的保存時間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分析:
數據分析的提前是需要有數據可參考,對于AI智能大數據時代,數據的價值將遠遠高于我們的預期,目前淘寶為商家留存的數據少之又少,這直接影響了商家對于銷售的判定基礎,數據的流失對于商家隱形損失慘重,本條文可以很明確說明目前的“有關部門”是懂電商的;
1).定期備存銷售數據,充分利用積累的數據,做顧客的定位、消費的喜歡判定及產品的市場表現;
2).基于基礎數據,逐步精準人群畫像,深入分析循環運用到運營過程中的每個環節,不斷做優化和改進,減少重復的不良資源浪費,實現數據應用閉環。
六.惡意投訴、職業打假人或天線貓天下
第四十二條知識產權權利人認為其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的,有權通知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并將該通知轉送平臺內經營者;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分析:
電商法對于商家要求直接拔上了三個臺階,但對職業打假人未有提及,一個廣告法就讓電商傷痕累累,電商法的刺激將會更大,2021職業打假人將會迎來暴發,遍地開花,對商家將有極大挑戰。
1).核心重載區:發票。淘寶大店及跨境電商、代購店將成為職業打假人的眾矢之的。趕緊先給客服培訓吧!

2).知識產權投訴。商家在收到平臺轉送的投訴后,可以向淘寶提交不存在侵權行為的聲明(定要提交初步證據)。將有15日內起訴期,投訴方如無動作,將終止處罰。未侵權商品被刪的,平臺賠償賣家加倍損失。這比較大的保證了商家的利益,好事!
今天的你或許惶恐或許堅定、或許擔心或許自信、或許躊躇滿志、或許沒精打采,希望在未來的某一天看著新人的熱乎勁,也能裝逼氣息滿滿的跟他們說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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